晉城推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試點政策
本報訊(記者鄭璐)8月31日,記者從晉城市獲悉,該市推出的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試點政策已正式落地實施,多措并舉幫助靈活就業人員穩業安居。
今年4月,晉城市被列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全國試點城市。6月30日,該市印發《晉城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和《晉城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
按照住建部相關規定,該市試點政策明確的靈活就業人員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應繳范圍之外,年滿16周歲未達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試點政策體現為“四個靈活”:一是進出靈活,相對于單位職工強制繳存,靈活就業人員實行自愿參繳、協議管理;二是繳存靈活,靈活就業人員根據自身從業方式、收入特點、繳存意愿等情況靈活繳存;三是轉換靈活,實行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繳存人員住房公積金賬戶靈活轉換、互認互通、無縫對接;四是提取靈活,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后,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貸款本息已結清的情況下,不受用途、頻率、額度等限制,可隨時提取。
在試點政策制定過程中,該市還強化住房公積金與住房、稅收、金融等政策的協同聯動,讓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享受與單位在職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利息補貼、人才補貼、住房政策支持、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等政策紅利。